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於108年11月6日討論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董事會每年應執行董事成員、董事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112年度董事成員、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3年3月5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113年3月7日董事會報告在案。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及整體評估結果
每年執行一次 112年1月1日〜112年12月31日 董事成員、董事會之績效評估 董事成員自評、董事會內部自評內部自評進行績效評估 一、董事成員自評
  1.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15%)
  2. (二)董事職責認知(10%)
  3.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35%)
  4.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10%)
  5.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15%)
  6. (六)內部控制(15%)
整體評估結果:
各董事依專長提供建議及看法,在董事會上做出有效的貢獻。


二、董事會內部自評
  1.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30%)
  2.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30%)
  3.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15%)
  4. (四)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10%)
  5. (五)內部控制(15%)
整體評估結果:
本公司董事會於評估期間運作良好,且符合公司治理精神,均能稱職克盡董事監督之責。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1.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0%)
  2.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25%)
  3.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35%)
  4.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15%)
  5. (五)內部控制(5%)
整體評估結果:
本委員會議事資料準備齊備,議事運作完善,對於各項議案皆經委員充分討論後決議,未來將持續以專業客觀之善良管理人地位,定期檢視董事與經理人薪資報酬基礎與政策,並提供制度性建言,以供董事會決策之參考。


四、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1.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0%)
  2. (二)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20%)
  3.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30%)
  4. (四)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15%)
  5. (五)內部控制(15%)
整體評估結果:
需要審委會審議之議案,均給予充分之資訊時間及解說。讓審委會能順利履行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