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於108年11月6日討論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定董事會每年應執行董事成員、董事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113年度董事成員、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4年3月4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114年3月6日董事會報告在案。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及整體評估結果
每年執行一次 113年1月1日〜113年12月31日 董事成員、董事會之績效評估 董事成員自評、董事會內部自評內部自評進行績效評估 一、董事成員自評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15%)
  2. 董事職責認知(10%)
  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35%)
  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10%)
  5.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15%)
  6. 內部控制(15%)
整體評估結果:
各董事依專長提供建議及看法,在董事會上做出有效的貢獻。


二、董事會內部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30%)
  2.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30%)
  3.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15%)
  4.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10%)
  5. 內部控制(15%)
整體評估結果: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運作情況良好,且符合公司治理之標準。
每年執行一次 113年1月1日〜113年12月31日 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進行績效評估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0%)
  2.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25%)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35%)
  4.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15%)
  5. 內部控制(5%)
整體評估結果:
本委員會議事資料齊備,討論充分,定期檢視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與董事暨經理人薪資報酬,並提供建言,以供董事會決策之參考。


四、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0%)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20%)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30%)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15%)
  5. 內部控制(15%)
整體評估結果:
需要審委會審議之議案,均給予充分之資訊時間及解說。讓審委會能順利履行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