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施行原則及其架構
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外,並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說明如下:

A.施行原則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期以國際最高標準之模式落實公司治理:
  1. 重要資訊之即時揭露。
  2. 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之良性互動與制衡。
  3. 維持一定比例之獨立董事席次。
  4. 設立審計委員會,確保會計師之獨立性與公平性。
  5. 設立薪酬委員會,以強化公司治理及健全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
  6. 具體明確的股利政策。
  7. 股東會議案逐案票決並採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充分落實股東權利之行使。
  8. 遵循公司治理守則,秉持誠信經營原則並落實內部稽核之機制。

B.公司治理之落實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公司治理主管」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及組織成員
首屆成立日期 第四屆審計委員會成員(計4人)
102.06.25 張明輝(主席)、鍾維永、陳俊仁、簡立峰
說明: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之任期同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會屆期。 本公司自102年6月起組成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運作,以下列事之監督為
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及組織成員
首屆成立日期 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100.09.30 陳俊仁(主席)、張明輝、鍾維永、簡立峰
說明: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之任期同本公司第十九屆董事會屆期。 本公司自100年9月起組成薪資報酬委員會,而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依本公司薪酬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主要職責為: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

三、「公司治理主管」:
董事會決議通過之「公司治理主管」指定現任董事會秘書室賴富榮協理擔任,賴富榮協理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以及具備有公司治理基本能力(108證基公測證字第8050002001號)、證券商業務員(104證商業測證字第2250520022號)、股務人員專業能力(102證基股測證字第3352100024號)、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102證基企測證字第5150126002號)等測驗合格證明。
此外,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1條所載,已配置下列三位適任之公司治理人員,協助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作業:
法務室 徐益乾 副經理(具律師資格-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1895號,並通過公司治理基本能力合格考試-108證基公測證字第7930001009號)。
財務企劃部財務企劃組張嘉玲助理課長二(具審計委員會議事作業、資產取得處分程序及重大訊息公告作業等經驗)。
董事會秘書室 李玓瑾 助理經理(具股務業務經驗及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合格- 103證基股測證字第3352200017號,並通過公司治理基本能力合格考試-108證基公測證字第8050004009號) 其相關公司治理事務(職權範圍)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賴富榮協理112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及進修情形如下:
一、業務執行重點: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持續進修每位董事至少6小時。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二、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個人進修總時數
112/01/12 台灣董事學會 百年企業策略轉折點系列-1專注核心多元化應用 3 24
112/02/22 台灣董事學會 百年企業策略轉折點系列-2創新轉輪 3
112/04/27 台灣董事學會 國際變局下的台灣經濟展望 3
112/06/2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事會議怎麼議?上市櫃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常見缺失實務分享 3
112/10/26 台灣董事學會 數位創新與永續轉型打造智慧企業 3
112/10/26 ~112/10/27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淨零永續人才育成班【南部】- 碳治理及永續生態圈 9

四、「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依「統一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中所揭櫫的各項方向與目標,逐步在企業內部推展落實。我們於 106 年正式成立「企業社會責任(CSR)委員會」,111年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主席,財務群主管擔任召集人,轄下分別為五大功能群組,分別是公司治理、產品、環境、員工和社會公益。

「永續發展委員會」為統一企業永續發展運行的中樞機構。對外,委員會負責統一企業永續報告書的審核;對內,負責擬定企業的永續政策、各功能群組關鍵績效指標、目標、計畫以及審核執行績效。委員會轄下的五大功能群個別運作,依循委員會所制定出的政策和指標,各自研擬相應之計畫和專案,並須定期掌控與追蹤執行進度以呈報予「永續發展委員會」。

委員會除了定期運作外,每季追蹤16項永續管理指標及追蹤執行進度,每一年度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當年度執行狀況、重點績效檢討及未來工作重點計劃,董事會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委員會聽取董事會意見以強化調整項目。
一、業務執行重點: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財務、董事會決議、總經理之經營理念及方針等。